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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局主要职能
  县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:
   (一)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和法规,制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   (二)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;指导各乡(镇)、各行业和依法治理工作。
   (三)指导和管理刑释、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。
   (四)指导、监督全县律师、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;指导监督全县公证工作;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
   (五)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、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;负责管理全县"148"法律服务工作;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   (六)承办县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复议,应诉工作。
   (七)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。
   (八)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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